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
2016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 2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04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
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的基础规模
面值为4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
(含 4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400 万张,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00
万张(含 4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该
条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78亿元(201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8亿元,不超过公
司净资产的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2.17亿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3月
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5.1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6.91%,均不高于75%。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
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
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1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80%-5.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
年6月21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在上述
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
6月22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
关注。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
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具体发行安
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本期债券简称为“16天顺01”,债券代码为“112405”。网下发行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
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6、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6月20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期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天顺风
指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能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
本次债券 指 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的公司债券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6年6月21日(T-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
网下询价日 指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2016年6月22日(T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申
发行首日 指
购的日期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
承销团 指
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天顺0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4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亿元(含4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5、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公司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年6月22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6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6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2日之前的第1个
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9
年6月22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2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13、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金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
为3.80%-5.6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
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
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
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最终是否设置利率调整选择权以及如何设置,将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
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22、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
行。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天顺风能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5、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
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9、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6年6月2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评级报告、发行公告
(T-2日)
网下询价
2016年6月21日
(T-1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6年6月22日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6年6月24日
(T+2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2016年6月27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3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80%-5.6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情况在上述利率区间内协商
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须在2016年6月21日(T-1日)上午10:00-12: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
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
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6月21日(T-1日)上午10:00-12:00,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6月22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
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
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
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6年6月22日(T日)至2016年6
月24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程序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
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6月21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
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
配售的形式。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6月21日(T-1日)上午
10:00-12: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接受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
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
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22日(T日)前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
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
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
认购协议》的要求,在2016年6月22日(T+2日)17: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
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天顺01认购资金”字样,
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3456
联系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 6650
传真:010- 6584 7900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6月27日(T+3
日)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深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
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6年6月24日(T+2日)17:00前按时
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
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28号
联系人: 金依
电话: 0512-82783910
传真: 0512-82757667
(二)主承销商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 汤楠
联系电话: 010-5902 6650
传真: 010-6584 7900
(本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附件一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
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利率区间为3.80%-5.60%)
申购利率(%)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6月21日(T-1日)上午10:00-12:00之间连同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
商处,传真:010- 65847900;咨询电话:010-5902662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
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
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
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
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
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参与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最多可填写10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有关申购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申购利率及累计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4.80 1,000
4.85 2,000
5.00 3,000
5.1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认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5%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5%,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
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010-65847900;
咨询电话:010-5902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