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35 号)及《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鉴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与核查,同时,公司及中
介机构拟在回复反馈意见时补充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预计
不能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延期回复,回复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前,并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
反馈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
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补充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广东威创视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按照要
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