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材料 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6 月 1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下发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397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 提交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 施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因 此本次重组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程 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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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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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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