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杭州中恒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55号),批复内
容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538,461股新股。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云 聂美玲
联系邮件:zhengquan@hzzh.com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小敏 栾晓洁
联系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件:liyuhang@csc.com.cn
联系电话:010-65608347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