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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0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6 年 5 月 19 日,本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308,676,1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3 元(含税),并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308,676,13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77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53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2       08*****66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       08*****73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       08*****00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5       08*****74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6       08*****74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4,308,676,13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170,411,366
股。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7,170,411,366 股摊薄计算的公司 2015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30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十、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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