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过对本次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简历的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相关专业
知识和决策、协调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交所、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聘任
周可君为公司总经理,吴延坤为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免去候书军副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免去候书军副总经理职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查,侯书军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2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正常任期至 2017 年 1 月本届董事会任期
结束止,目前任期尚未结束。鉴于公司目前无法与侯书军先生取得联系,侯书军
先生已不能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职责,我们同意免去侯书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 孙加锋 罗韵轩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