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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 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2 人。监事龚明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长贺
国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权。
       4、会议由监事长贺国奇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骆文明、李新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另外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相关候选人简历
    1、骆文明:男,1964 年出生,审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1981 年 8 月参加
工作,1992 年 7 月调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监审部副部长、部长,计划财务部部
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集团审计长。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新祥:男,1957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曾任职深圳市罗
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中共罗湖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93 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部副部长,现任本集团法律
部部长。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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