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
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审议)
7.01 陈政立
7.02 陈泰泉
7.03 陈平
7.04 杨璐
7.05 郭朝辉
7.06 梁发贤
7.07 李瑶
8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审议)
8.01 骆文明
8.02 李新祥
9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需对其 2015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报告内容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第 1、3、4、5、6 项议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2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7、9、10 项议案
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8 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9 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
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 8:30-14:1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9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翩翩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六月七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7.01 陈政立
7.02 陈泰泉
7.03 陈平
7.04 杨璐
7.05 郭朝辉
7.06 梁发贤
7.07 李瑶
8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1 骆文明
8.02 李新祥
9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
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
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 公司《201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00
4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7.00
7.01 陈政立 7.01
7.02 陈泰泉 7.02
7.03 陈平 7.03
7.04 杨璐 7.04
7.05 郭朝辉 7.05
7.06 梁发贤 7.06
7.07 李瑶 7.07
8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0
8.01 骆文明 8.01
8.02 李新祥 8.02
9 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9.00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