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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球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球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6-029),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1 月 19 日下午开市起停牌。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面临重大调整,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情况公告》(临 2016-051)。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6-054),调整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内容,调整事项为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目标资产范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
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开始开展独立财务顾问工作,对开展独立财务顾问工作以来
慧球科技停牌及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6 月 2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临
2016-069、071)。
    上述信息披露文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及时间安排
    1、本次交易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已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组,
但由于下列原因,截至目前仍无法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鉴于前期重组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和中介机构都有所调整,尽职调查工作
受到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所涉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尚在进行,无法与交易对方就资产范围、交易方式、标的价款等关键问题进行
商讨洽谈。
    2、本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安排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5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并承诺在不晚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三、国泰君安关于上市公司延期复牌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国泰君安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推进之中。国泰君安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开始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工作,因此无法对之前的重
组进程和事项发表意见。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以来,严格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
务指引》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由于前期重组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和
中介机构都有所调整,尽职调查工作受到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所涉及标
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尚无法与交易对方就资产范围、
交易方式、标的价款等关键问题进行商讨洽谈。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
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签署的《重组框架协议》,国泰
君安认为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以来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有真实性。公司及有
关各方正在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 5 个月内复牌有一定可行性,但考虑到本次
重组过程中重组方案、标的资产及中介机构都有所调整,相关方案仍具有较大的
不确定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国泰君安将督促公司
配合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
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之后,不迟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复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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