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6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授信额 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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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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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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