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05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九阳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 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 见。 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回复材料,在规定 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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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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