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4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11日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07),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1日开市起按照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6年6月4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要求的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因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现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披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已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最迟不晚
于2016年9月4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公
司股票复牌,在此期间,公司争取早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赵佳生及其他股东
赵佳生为本次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赵佳生及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预计收购对价人民币25--30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3、目标公司: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太集团”)
帕太集团是一家领先的IC产品授权分销商,于2000年在香港成立,经过十余
年的快速发展,以优质的供应商和客户资源、强大的销售网络和卓越的行业声誉
形成了在IC分销领域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帕太集团于2011年、2013年被评选为“读者最满意年度十大本土分销商”,
于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卓越表现年度十大本土分销商”,获得了
业内的一致好评,具备领先的行业声誉。帕太集团一方面已经成为了欧姆龙
(OMRON)、索尼(SONY)、村田(MURATA)、罗姆(ROHM)等国内外多家著名电子
原厂在中国区域最重要的代理服务提供商,形成了不可替代的代理原厂线优势;
另一方面,其产品还涵盖了家电、通信、汽车、安防等多个领域,拥有海尔、海
信、美的、TCL、联想、小米、步步高等大型优质客户,实现了对该等领域一流
客户的覆盖,具备领先的客户优势。
4、截至2016年3月3日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MARK ZHAO 89,400,000 23.28%
侯红亮 50,143,868 13.06%
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53,108 4.31%
乌鲁木齐听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03,728 3.49%
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83,126 2.81%
深圳市泰岳投资有限公司 6,878,514 1.79%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56,292 1.29%
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15,456 0.8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57,000 0.69%
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600,366 0.6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MARK ZHAO 22,350,000 5.82%
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53,108 4.31%
乌鲁木齐听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03,728 3.49%
乌鲁木齐联众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83,126 2.81%
侯红亮 3,667,352 0.9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57,000 0.69%
王清和 1,925,800 0.50%
杨瑜 1,923,506 0.50%
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67,776 0.41%
董有恒 1,400,000 0.36%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全面开展针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
并就本次交易方案的关键条款进行了谈判。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书》,并与
目标公司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商议,目前,交易双方已对本次方案中的交易方
案框架、目标公司预计对价、股份锁定期、业绩承诺与补偿等大部分条款已达成
一致意见。
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协议和文件也在同步准备中。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1、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标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交易金额较高,对公司
未来发展影响重大,公司对此次重组态度积极,同时也非常谨慎。公司认为对
目标公司的充分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是本次重组交易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
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详细方案、交易细节的重要依据。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还需一
定的时间;
2、本次收购涉及境外运营实体,收购前需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取得重组方案披露前须取得的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准确、完
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故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四、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相关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
确定后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2016年9月4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待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在此期间,公司争取早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五、承诺及风险提示
公司对申请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停牌期间,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
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后恢复交易。
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