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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长城: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01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
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披露了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国际”)收到 OXLEY-GEM(CAMBODIA)CO.,LTD.(豪利
珍宝(柬埔寨)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中标柬埔寨建设项目,中标金额
2.85 亿美元,包括备用款项和总额。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披露了公司子公司神州国际收到 Maha Land Development Co.,Ltd.(玛哈兰地
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缅甸两个建设项目,两个项目中
标金额合计 2 亿美元。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豪利珍宝(柬埔寨)有限公司、玛哈兰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MOTTAMA 控股有限公司、玛哈兰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合
伙公司豪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就以上项目签订了项目合同。合同具体情况分
别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对方一:OXLEY-GEM(CAMBODIA)CO.,LTD.(豪利珍宝(柬埔寨)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积光
    注册地址:柬埔寨金边索瑟亚洛斯大道香港中心 1 楼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等混合开发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豪利珍宝(柬埔寨)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柬埔寨法律设立及
运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等混合开发业务,经
营情况正常,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2.合同对方二:MOTTAMA 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ANG HO
    注册地址:缅甸仰光世界和平塔路 56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工业园区等混合开发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MOTTAMA 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缅甸法律设立及运营的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工业园区等混合开发业务,
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3.豪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积光
    注册地址:缅甸仰光 Mahabandoola 街 Pazundaung 大楼一层 156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开发、设计、咨询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豪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缅甸法律设立及运营的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开发与设计、咨询业务,经营
情况正常,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施工方: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和六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略
    注册资本:70,136,099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
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
到市商务委备案。)
    履约能力分析:神州国际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及运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涵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和建筑幕墙设计,具备履
行本协议的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项目一:敏(min)公寓项目
    1.合同对方:豪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敏(min)公寓项目”。
    本项目位于仰光眉扬功镇敏哈马路 3A,为 A、B、C 三栋 22 层高端住宅群楼,
总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米。
    3.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合同金额:12,000 万美元,不含附加税(如有),附加税需由业主单独
评估。
    5.项目工期:38 个月。进场及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 日,工作需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完成。
    6.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 95 %进行支付,其余 5 %
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证书后支付至审定合同价
的 97.5%,剩余 2.5%为质量保证金。
   项目二:M 塔办公塔项目
    1.合同对方:MOTTAMA 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M 塔项目办公塔”。
    本项目位于仰光甘马育镇皮瑞路 527 号,为 24 层写字楼一栋(含土建、机电、
幕墙、内装等),总建筑面积约 7 万平方米。
    3.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合同金额:8,000 万美元。
    5.项目工期:30 个月。进场及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 日,工作需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
     6.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 95 %进行支付,其余 5 %
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证书后支付至审定合同价
的 97.5%,剩余 2.5%为质量保证金。
    项目三:PP50 项目
       1.合同对方:OXLEY-GEM(CAMBODIA)CO.,LTD.(豪利珍宝(柬埔寨)有限公
司)
       2、项目名称:位于柬埔寨洪森路第 14 号村庄的拟建 55 层综合开发项目
(PP50),包含 1 号及 2 号高层公寓楼、酒店&办公大楼、商业裙楼&停车场。
       3.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合同金额:285,000,000 美元,包括备用款项和总额。
       5、项目工期:48 个月。进场及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 日,工作需在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6.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 90 %进行支付,其余 10 %
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证书后支付至审定合同价
的 95%,剩余 5%为质量保证金。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三个合同,总金额 4.85 亿美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
总收入的 79.56%,合同的履行将对 2016 年度及未来几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履行项目而对当
事人形成依赖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本次签署的三个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涉及国内与
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本次签署的三个合同是公司众多海外合同的一部分,公司
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本次合同业主形成较大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以上合同中均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
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敏公寓项目合同书》。
       2、《M 塔项目合同书》。
       3、《PP50 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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