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
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成都
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5月30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
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至2016年5月31日中午12:00时,公司董事会全体董
事传回表决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表
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六月一日
韩江先生简历:
韩江,男,中国国籍,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税
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中级会计师。2002 年
至 2016 年就职于金花投资控股集团,先后担任资金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
经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主要负责集团日常融资、财务核算以及债务
重组、资产并购、内控审计、预算控制等工作。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