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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31
评估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第二部分   评估报告摘要………………………………………………………2
第三部分   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4
二、评估目的 ………………………………………………………………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9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9
七、评估方法………………………………………………………………11
八、评估过程………………………………………………………………1 5
九、评估假设………………………………………………………………1 7
十、评估结论………………………………………………………………1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0
十三、评估报告日…………………………………………………………20
第四部分   附件 ………………………………………………………………22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
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在执行本次评估程序过程中,对资产的法律权属,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
立的核实工作,但并不表示评估师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了确认或发表了意见。评估
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只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相关当事人的决策责任。
                                                         2016 年 4 月 20 日
                                               1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沪财瑞评报(2016)2009 号
                                               摘 要
     一、委托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委托方、
受让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三、被评估单位: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四、评估目的:资产出售
     五、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根据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出售重组方案中经审计认定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模拟
财务报表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等,
资 产 评 估 申 报 表 列 示 的 资 产 总 额 账 面 值 1,178,059,057.58 元 , 负 债 总 额 账 面 值
1,369,876,503.21 元,净资产账面值-191,817,445.63 元。
     七、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八、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
                                                 2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
格标准,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
     九、评估结论:经评估,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结论如下:
     经评估,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1,178,059,057.58 元,评估价值为 1,195,347,660.32 元,增值率 1.47%,负债总额账面价
值为 1,369,876,503.21 元,评估价值为 1,368,415,602.70 元,减值率 0.11%,净资产账面
价值-191,817,445.63 元,评估价值为-173,067,942.38 元,增值率 9.77%。(净资产评估值
大写:负壹亿柒仟叁佰零陆万柒仟玖佰肆拾贰元叁角捌分)。
     十、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十一、重大特别事项:
     见报告正文第“十一”条内容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3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沪财瑞评报(2016)2009 号
                                               正 文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拟实施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全部资产
和负债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25 号 7 楼
     注册资本:49597.2914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青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400093913
     经营范围:经营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铁矿石)、化轻原料、建材、木材、汽车
(含小轿车)及配件、机电设备、燃料(不含成品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进出口
贸易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仓储、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4 年 09 月 16 日至不约定期限。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4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1、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 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550 号物贸大厦 4FB 室
     负责人:王建业
     经营范围:经营金属材料、化轻原料(除危险品)、建材、木材(不含零售)、信
息咨询及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5 年 11 月 30 日至不约定期限
      2、公司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为百联集团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
司的分支机构,主要以销售有色金属为主,经营品种有铜、铝、镍、锌、锡、铅等,公
司销售网络覆盖上海市及华东六省。
     3、经模拟的有色金属分公司 2014 年度至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经模拟的分公司 2014 年度至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66,269,240.42      1,178,059,057.58
     负债总额                                  2,182,716,571.64      1,369,876,503.21
     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                     -16,447,331.22       -191,817,445.63
    经模拟的分公司 2014 年度至评估基准日经营情况为: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8,345,187,945.21    48,045,528,564.39
     营业利润                                    2,237,248.71        -175,314,061.74
     净利润                                       489,741.14         -175,370,114.41
     上述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
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二年《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2937 号)附属的财务报表。
     4、执行的会计政策及相关税率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补充规定。增值税税率为 17%,城建税为流转税的 7%,教育费附加费 5%,河道
                                                     5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费 1%,所得税 25%。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本次评估委托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系被评估单位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的产权持有方,为本次资产出售的行为主体。
     (四)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为资产受让方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他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
     公司名称: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0637360
     注册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 162 号 13 幢 305 室
     法定代表人:肖红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除专控)、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配件、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除棉花)、木材、五金交电、工具的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资产出售。
     根据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百联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的决议》(沪百联集团
董事会【2016】18 号),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满足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
将其持有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协议转让给上
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全部资
产和负债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6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根据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重组方案中
经审计认定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模拟财务报表的全部资产和
负债,包括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模拟资产负
债表反映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等,与委托方委托评估时的范围一致,
其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类型和账面金额列表如下:
                  资 产 类 型                         账面金额(元)
流动资产合计                                                      1,177,432,090.29
固定资产净额                                                             588,345.89
无形资产净额                                                               38,621.40
资产总计                                                          1,178,059,057.58
流动负债合计                                                      1,369,876,503.21
负债合计                                                          1,369,876,503.21
净资产                                                               -191,817,445.63
     资产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明细情况详见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上述账面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模拟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937 号)。
     主要资产情况:
     (1)流动资产
     预付账款账面净值 777,552,032.01 元,账面原值为 818,301,597.51 元,坏账准备
40,749,565.50 元,为预付货款。
     存货账面净值 336,124,949.68 元,其中:存货账面值 353,921,765.63 元,存货跌价
准备 17,796,815.95 元,具体为发出商品。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
     本次评估是为资产出售方提供价值参考,一般为公开、公平市场条件下的价值,因
此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产权持有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
                                               7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对象与范围在本报告约定的价值类型、
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
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评估基准日选取的依据是根据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及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出售的决议》(沪百联集团董事会【2016】18 号)中明确的时点要求。
       六、评估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3 年主席令第八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8 年主席令第五号)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1 年第 91 号令)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2005 年第 12 号令)
     5、《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6、《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操作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12﹞468
号)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8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9、《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0、《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1、《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协[2011]230 号)
     12、企业会计准则
     (三)经济行为依据
     1、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关于同意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
的决议》(沪百联集团董事会【2016】18 号)
     (四)权属依据
     1、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
     2、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行驶证
     3、各类交易合同、情况说明等权属资料文件
     (五)取价及参考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2015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贷款利率
     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5、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购销价格资料及其他资料
     6、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分析资料
     7、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市场询价和参数资料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9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出售行为涉及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这三种评估方法分别从资产途径、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分析和估算评估对象的价
值。在评估中究竟选择哪种方法,主要考虑经济行为所对应的评估目的和确定的价值类
型,综合企业的经营和资产情况、特点,以及委托方的要求和资料、参数的来源等因素,
选用适用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及选择
     1、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
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委估对象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及对应负
债,有色金属分公司为隶属于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非独立经营
主体,根据本次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难以在公开市场搜集到与评估对象相类似的产权
交易案例,所以本次企业价值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2、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
估技术方法的总称。采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必须满足三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委
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
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3)委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本次委估对象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对应负
债,经模拟的有色金属分公司 2014 年度的净利润不足 50 万元、2015 年度出现 1.75 亿
元亏损,由于近些年宏观环境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有色金属价格持续走低,使得整个有
色金属行业及其相关配套行业一直处于不景气的状态,未来何时将转亏为盈无法进行判
断,故无法从未来现金流的角度进行财务预测,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不宜采用
收益法。
     3、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它是以重臵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
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
得出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价值。
     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和负债产权财务资料较为完整,委估资产可根据财务资
料和购建资料确定其数量,还可通过现场勘查核实其数量,可以按资产再取得途径判断
其价值,所以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所述,根据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要求,本次评估充分考虑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10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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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和范围的相关要求,评估人员通过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及其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
     1、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委估相关资产的评估值及各项负债评估值,得出评估结论
的一种方法。
     资产基础法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及主要过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进行盘
点、对银行存款余额同评估基准日银行对账单核对并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
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清查明细表,通过验证汇票单据、
背书流程完整性、发票收据、合同等有关记录确认其债权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以经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
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已经发生坏账的款项,取得相
关的证明文件,对该款项无法收回的部分全部确认风险损失;对于其余款项根据账龄的
不同评估风险损失。
     4)对于预付账款,主要通过判断其形成取得货物的权利能否实现或能否形成资产
确定评估值。
     5)对于存货
     ①发出商品,为已发往各购货方的铜和电解铜,发货对象为上海宝然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中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共计 8,566.79 吨。
     对于已销售的发出商品,发出商品的评估值由发出商品的不含税售价,相应扣减销
售税金及附加费、销售利润,得出发出商品的评估值。本次发出商品的不含税售价均以
函证确认,经审计后,有色金属分公司销售利润为负值,则此次评估无需扣减销售利润。
     ②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评估采用重臵成本法。
                                               11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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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值=(不含税单价×数量+合理费用)×成新率
     (2)关于固定资产—设备的评估
     按资产替代原则,采用重臵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评估价值=重臵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臵全价的确定
     (1)电子类及办公类设备经查询相关专业网站等资料及市场调查询价,得到同类
产品的市场价格,以此确定重臵价格。
     (2)车辆重臵全价的确定:
     对于正常使用的运输设备经查询专业的汽车网站和经销商的报价,得到同类产品的
市场价格,或进行类比调整后加计车辆购臵税和其他费用确定重臵价格。
     重臵全价=车辆购臵价+车辆购臵税+其他费用
     其中:车辆购臵税为不含税购臵价的 10%,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验车费、拍照费、
固封费、拓钢印、车船税等,小型车辆一般为 1000 元。
     由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内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评估设备均为
不含增值税价,故不计增值税。
     2)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一般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技术观察法成新率,并对年限法和技术观察法
所计算的成新率,以不同的权重,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加权系数+技术观察法成新率×加权系数
     其中:使用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或: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运输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
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通过现场勘察确定观察成新率,对理论成新
率和技术观察成新率以不同的权重,确定车辆的综合成新率。
     对于拟处臵报废的车辆,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主要计算公式:评估值=∑(二手车市场报价×报价时间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
系数×车辆款型修正系数×车辆配臵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行驶里程修正系
数×保养状况修正系数×车况个别修正系数)/案例数量
     (3)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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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类,评估公式:
     评估价值=市场购臵价×(1-贬值率)
     贬值率因素根据市场其他同类产品替代性、产品可升级性、软件使用行业的包容性
等综合确定。
     (4)关于负债的评估
     关于负债,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以核实后企业实际承担的负债确认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接受委托阶段
     2016 年 3 月 26 日,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项目,正式确定上海财瑞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确定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之后我公
司与委托方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二)前期准备阶段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了资产评估项目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小组),确定
了该项目协调人和项目负责人,并根据被评估单位资产量大小、资产分布和资产价值特
点,组建评估队伍。
     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为了保证评估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和参数,结合以
往从事评估工作的经验和评估范围内不同类型企业资产的特点,拟定了《资产评估项目
计划书》。
     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填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检查核
实资产和验证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三)开展资产核实和现场调查工作阶段
     在企业如实申报资产并对委估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
围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企业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现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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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工作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6 年 4 月 7 日。
     资产清查过程如下:
     1、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
的“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
     2、评估人员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
现象,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有无漏项,根据调查核
实的资料,对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进行完善。
     3、依据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评估人员对申报的现金、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实物资
产进行盘点和现场勘察。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方法。
     4、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工程合同资料、决算资料和反映性能、状
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并对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车辆和房地产的产权资
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5、请企业有关业务人员协助对往来款、银行存款、银行贷款的函证。
     现场调查工作如下:
     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
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1、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2、了解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情况及其变化,分析营业收入变化的原因;
     3、了解企业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四)评定估算、汇总阶段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基本完成了评估计算和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
初步数据核对工作。评估人员根据本项目特点、各类资产特性和相关资料的收集程度选
择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搜集市场信息,明确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开
始评定估算、撰写说明与报告,在对初稿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的基础上提交项目负责人进
行审核。
     (五)内部审核和与委托方等进行沟通汇报,出具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公司内部审核制度,由总师室对评估小组提交的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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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说明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并重点安排评估数据链接的稽核工作。在审核工作
结束后,评估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与委托方进行了沟通,最后经总经理审
核后出具正式报告。
     九、评估假设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认定以下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
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
果的责任。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
以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有关
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
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5.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担的抵押、
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
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7.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1,178,059,057.58 元,评估价值为 1,195,347,660.32
元,增值率 1.47%,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 1,369,876,503.21 元,评估价值为 1,368,415,602.70
元,减值率 0.11%,净资产账面价值-191,817,445.63 元,评估价值为-173,067,942.38 元,
增值率 9.77%。
                                               15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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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            117,743.21        119,414.45   1,671.24               1.42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62.70             120.32       57.62               91.90
     固定资产                   58.83            94.51       35.68                60.65
     无形资产净额               3.86             25.80       21.94                568.39
 三、资产合计                117,805.91        119,534.77   1,728.86               1.47
 四、流动负债合计            136,987.65        136,841.56   -146.09                -0.11
 五、负债合计                136,987.65        136,841.56   -146.09                -0.11
 六、净资产                  -19,181.74        -17,306.79   1,874.95               9.77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1) 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帐款增值 327,903.98 元,其他应收款减值 1,271,084.48 元,系往来款逐笔评估,
坏账减值准备评估为零所致。
     (2)存货增值 17,655,621.84 元,其中:1)发出商品增值 17,592,108.86 元,系发
出商品按照函证双方确认的实际售价进行评估所致;2)在用低值易耗品增值 63,512.98
元,系将企业无账面值但尚存使用价值的易耗品纳入评估范围所致。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设备类增值 356,782.80 元,其中:1)车辆增值 372,991.00 元,系近
些年来非营运客车牌照额度购臵价格不断上涨所致;2)电子设备减值 16,208.20 元,系
部分办公用电子设备的重臵市场价格下跌所致。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增值 219,378.6 元,系外购开发软件重臵价格高于企业会计摊销后的软件
账面值。
     (5)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增值 186,911.39 元,系评估值加计应付利息所致。
     (6)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
     预收帐款减值 1,600,905.25 元,其他应付款减值 46,906.65 元,系其他应收款评估为
零的同一客户负债也评估为零所致。
                                               16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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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办公场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550 号物贸大厦 4F,为向百联集团租赁。
     2、存货为已发货尚未开票的发出商品,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人员无法实施现场勘
查、实物抽查等评估程序,本次评估仅采用函证替代程序。
     3、存货发出商品因被评估单位发货手续或证明资料不完善,本次评估以上海物资
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与购货单位通过函证方式确认的数量、交易金额为依
据。
     4、本次评估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评估为零及对应负债也评估为零,具体列
表如下:
 客户名称                                           账面金额               所在科目
 上海展资实业有限公司                                   322,410.95         应收账款
 吴江中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1,983,141.78         应收账款
 永嘉县鸿顺铜材有限公司                                 136,374.63         应收账款
 苏州尚尔斯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61,358.60         应收账款
 小计                                                 2,803,285.96
   大城县西子牙河南旺兴金属购销处                   10,132,587.94         其他应收款
 小计                                               10,132,587.94
 未签订业务合同,5%预计无法收回                     40,749,565.50          预付账款
 小计                                               40,749,565.50
 大城县西子牙河南旺兴金属购销处                       1,600,905.25          预收账款
 张伟良                                                  46,906.65        其他应付款
     需要说明的是,本评估结果不作为被评估单位账面调整的依据,被评估单位需要进
行账务处理,仍需按照相关规定方可进行。
     5、根据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评估值交易,
若期后发生损失由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6、本次评估,除经模拟审计报告审定资产负债表列示的负债外,评估机构及评估
人员并未获得任何关于其他或有负债的信息,如若存在或有负债,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
响,则需调整评估值。
       以上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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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
依据,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三)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全部资产和负债,故本次评估中不存在控股权和少数股
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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