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833666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月3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关于给予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137 号)。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启动的利润分配,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权益分派申请,办理权益分派相关手续,即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向全体股东直接派送现金红利,并且未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李前进、董事长严荣飞给予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前进、董事长严荣飞于 2016 年 5月 30 日到股公告编号:
转系统接受了谈话。
公司的此次违规行为,是对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制度疏于学习的不良表现,公司将按照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要求,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