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5,632,719 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30 元
现金红利(含税),共计 26,595,525.3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54,940,859.9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情
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115,632,719 元。 254,391,982 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15,632,719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54,391,982
第十九条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第六十七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主持。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