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10 点 30 分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监事会
同意公司拟定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
额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