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8 点 30 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实际到会董事 10 名。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董事会
同意公司拟定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并对参加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高献国、高峰、周三昌、宋丽娟共 4 位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浙江万盛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高献国、高峰、周三昌、宋丽娟共 4 位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内,若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监管部门意见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
及监管部门意见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且不允许授权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关联董事高献国、高峰、周三昌、宋丽娟共 4 位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1)。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