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ted Electronics Co., Ltd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拟与香港 L3 生物信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
及《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经过审慎研
究和独立判断,我们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前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与香港 L3 生物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3”)签订《技术转让
协议》及《技术服务协议》,向 L3 收购其生物信息分析算法和现有医生端分析
工具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支持分子医疗的生物云计算
项目”的实施,提升软件开发实力,符合公司在生物领域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11 层, 100080
11F, Splendid Times Plaza #56 North 4th Ring Road (West)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0, P.R.C.
服务热线/ Hotline:400-650-9498 电话/TEL: 010-62602000 传真/ FAX: 010-6260210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ted Electronics Co., Ltd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光明
林 钢
李 全
白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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