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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2:00在上海
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15:00至
2016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4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6年6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候选人。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投向;
    2.7锁定期;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6、《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
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4、《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7、《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8、《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19、《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关于为中轻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1、《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2、《关于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23、《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2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5、《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5.1选举陆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5.2选举叶维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24日、2016年4月13
日、2016年5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议案25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1-4、6-13、20、22、24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4、6-13、17、19、20、23、25属
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
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
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
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3
 2.4     定价原则                                                           2.04
 2.5     发行数量                                                           2.05
 2.6     募集资金投向                                                       2.06
 2.7     锁定期                                                             2.07
 2.8     上市地点                                                           2.08
 2.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1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4                                                                         4.00
         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00
  6      《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和
  7                                                                         7.00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8                                                                         8.00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9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9.00
  1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00
 11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12.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13                                                                     13.00
         关事宜的议案》
 14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4.00
 15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00
 16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6.00
 17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7.00
 18      《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18.00
 19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9.00
 20      《关于为中轻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0.00
 21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1.00
 22      《关于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0
 23      《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23.00
 2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4.00
 25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25.1     选举陆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5.01
25.2     选举叶维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5.02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
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2.00代表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1,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5为选举非独
立董事,25.01代表第一位董事候选人,25.02代表第二位董事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议案25,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9日15:00,结
束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
联系人:胡小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
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
                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
                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募集资金投向
2.7    锁定期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6     《关于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和〈资
 7
       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8
       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9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13
       的议案》
14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7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8     《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19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     《关于为中轻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1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2     《关于为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3     《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2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5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请填写票数
25.1   选举陆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5.2   选举叶维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
              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
              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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