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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和资产被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和资产被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4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王辉、王涛函告,获悉王辉、王涛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其相关
资产被冻结,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7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和资产被冻结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王辉持有的公司股份107,441,716股,于2016年5月19日被甘肃
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涛持有
的公司股份84,191,525股,于2016年5月19日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解冻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冻结原因: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因与被申请
人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会东县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合同纠纷一案,
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查
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账户、房屋汽车、采矿权以及股
东权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王辉持有公司股份107,441,71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9.7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07,441,71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77%;公司股东王涛持有公司股份84,191,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9%,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84,191,52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49%。
       2、股东资产被冻结基本情况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下
列财产:
       (1)王辉持有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77%的股份,共计
10744.17万股;
       (2)王涛持有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49的股份,共计8419.15
万股;
       (3)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30%的股
权;
       (4)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56%的股
权;
       (5)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6)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风险提示
       1、公司2016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辉、
王涛(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原股东)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日、
2013年1月15日分别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王辉、王涛对盈利预测的补偿
标准以补偿股份数较多者为准进行补偿。《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
披露王辉、王涛应补偿的股份与上述王辉、王涛被冻结股份属同一股份,王辉、
王涛持有的股份存在权属瑕疵及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完成
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提供担保。上述申请人请求冻结部分资产与广西华汇新
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及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属于同一
股权,因此,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整改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2016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与陕西华江新材料
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协议约定:王辉、王涛
因股票质押业务所负债务由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代为偿还。上述申请人请求
冻结资产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属同一公司,因此,由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
公司代为偿还股票质押业务所负债务存在不确定性。
    4、2016年3月1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申请停牌,重大资
产重组基本内容为: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控股公司的股权对
应的资产评估作价置入上市公司用于支付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鉴于申请人
对公司股东的资产申请了冻结,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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