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王辉、王涛函告,获悉王辉、王涛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
为第
冻结
一大
股东 冻结 冻结开始日 冻结到期 占其
股东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数 期 日 所持
及一
股份
致行
比例
动人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25,40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2,70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诉前保
王辉 是 100%
甘肃省高级人 全
民法院 2016
12,70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0,32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0,32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0,32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0,32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8,76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6,60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716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21,75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9,90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非第
号
一大
甘肃省高级人
股
民法院 2016 诉前保
王涛 东, 18,500,000 2016-05-19 2016-12-31 100%
甘财保字第 12 全
是一
号
致行
甘肃省高级人
动人
民法院 2016
13,29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5,92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4,820,000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甘肃省高级人
民法院 2016
11,525 2016-05-19 2016-12-31
甘财保字第 12
号
191,633,24
合计
2、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王辉持有的公司股份107,441,716股,于2016年5月19日被甘肃
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涛持有
的公司股份84,191,525股,于2016年5月19日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解冻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冻结原因: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因与被申请
人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会东县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合同纠纷一案,
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查
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账户、房屋汽车、采矿权以及股
东权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王辉持有公司股份107,441,71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9.7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07,441,71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77%;公司股东王涛持有公司股份84,191,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9%,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84,191,52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49%。
4、其他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下
列财产:
(1)王辉持有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77%的股份,共计
10744.17 万股;
(2)王涛持有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49 的股份,共计
8419.15 万股;
(3)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30%
的股权;
(4)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56%
的股权;
(5)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90%的股权;
(6)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
权;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的证明文件;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