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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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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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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