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债券简称:11 桂东 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 桂东 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2015 年度)
发行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声 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信证券对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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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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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4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 16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 号文件核准
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分期发行。
2012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6 亿元 2011 年广西桂东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1 桂东 01”);2012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5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4 亿元 2011 年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第二期)(简称“11 桂东 02”)。(以下合称“本次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11 桂东 01”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1 桂东 01”、债券代码“122138”。
3、发行主体: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桂东电力”)。
4、发行规模:6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6.30%,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5 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
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11 桂东 0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和兑付日:“11 桂东 01”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4 月
16 日;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 1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4 月 16 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4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本
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
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
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上调。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担保方式:“11 桂东 01”为无担保债券。
14、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11 桂东 01”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15、跟踪评级结果: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出具“11
桂东 01”、“11 桂东 02”的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1 桂东 01”、“11 桂东 02”债 AA 的
债项信用等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11 桂东 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6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18、新质押式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有关规定,“11 桂东 01”可以在上市后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
折算率等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11 桂东 02”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
称为“11 桂东 02”)。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1 桂东 02”、债券代码“122145”。
3、发行主体: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桂东电力”)。
4、发行规模:4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5.30%,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5 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
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11 桂东 02”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
总额的本金。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和兑付日:“11 桂东 02”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6 月
20 日;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本
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
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
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上调。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担保方式:“11 桂东 02”为无担保债券。
14、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11 桂东 02”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15、跟踪评级结果: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出具“11
桂东 01”、“11 桂东 02”的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1 桂东 01”、“11 桂东 02”债 AA 的
债项信用等级。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11 桂东 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4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18、新质押式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有关规定,“11 桂东 02”可以在上市后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
折算率等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注册中文名称: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Guangxi Guidong Electric Power Co., Ltd.
3、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安西路 12 号
4、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5、股票简称: 桂东电力
6、股票代码:
7、法定代表人: 秦敏
8、设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4 日
9、注册资本: 827,775,000 元
10、董事会秘书: 陆培军
11、公司电话号码: 0774-5297796
12、公司传真号码: 0774-5285255
13、互联网网址: www.gdep.com.cn
主营发电、供电、电力投资开发、供水、交通建
14、经营范围:
设及其基础设施开发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 1998 年 12 月 4 日由贺州市电业公司作为主
要发起人,以合面狮水电厂和供电公司等经营性电源和电网资产投入而成立的股
份公司。2001 年 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 号文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4,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共募集资金 37,845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2001]23 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 4,500 万 A 股股票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桂东电力”,股票代码为“600310”。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 15,675 万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27,775,000 股,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且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414,147,99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3%,为公司控股股东。
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年报,2015 年,公司管理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
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电力、成品油
贸易等业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发电方面,公司各水电厂流域全年来水和分布情况总体较好,公司狠抓
各项管理,充分利用契机做好安全发供电管理,各水电厂均超设计出力,发电量
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司全资及控股的四个主要水电厂全年共完成发电量 16.49 亿
千瓦时(不含京南水电厂发电量),比上年增加 20.27%,其中下属合面狮水电厂
完成发电量 4.22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4.68%,控股 93%的桂能电力昭平水电厂
完成发电量 3.96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1.34%,控股 76%的桂江电力巴江口水电
厂发电量 5.72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4.05%,控股 85.12%的桂海电力下福水电厂
发电量 2.60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0.12%。
2、售电方面,公司在做好购售电成本分析和盈亏平衡分析的基础上主动出
击,通过增强服务质量、灵活调整销售策略等方式稳定现有用户,鼓励用户多用
电,同时主动走访邻近相关工业园区,积极发展和引进新用户,基本克服了受经
济下行、直供的工业用户需求不旺等不利影响,公司全年仍实现财务售电量 26.38
亿千瓦时(不含京南水电厂售电量),仅比上年减少 4.79%。
由于公司全年自发电量创历史新高,特别是第四季度自发电量大幅度增加,
整个售电业务成本降低,毛利率提升,供电量相对稳定,全年售电业务效益大大
好于预期,确保了公司正常经营效益和稳步发展。
2015 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 16.4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0.27%;完成财务
售电量 26.38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4.7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59,060.38 万元,
同比增加 69.81 %,其中电力销售收入 120,774.38 万元,同比减少 7.48%,全资
子公司钦州永盛营业收入 209,471.67 万元,同比增加 260.78%。全年合并实现营
业利润 48,177.83 万元,同比增加 424.43 %;实现净利润 37,591.35 万元,每股
收益 0.4541 元(送、转摊薄后),与上年经调整后净利润负值相比,实现扭亏为
盈;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04%。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增加 4.28
电力供应 1,207,743,760.97 987,404,268.08 18.24 -7.48 -12.09
个百分点
增加 7.68
电力生产 376,146,468.97 139,877,009.10 62.81 21.57 0.77
个百分点
中高压电
增加 5.17
子铝箔销 309,525,388.55 281,427,462.46 9.08 8.92 3.06
个百分点
售
增加 1.55
贸易 2,094,716,725.83 2,050,981,708.62 2.09 260.78 255.15
个百分点
电力设计 减少 1.95
4,038,722.33 1,728,274.00 57.21 3.77 8.75
咨询 个百分点
旅游收入 减少 9.76
14,647,409.00 10,619,672.41 27.50 34.55 55.48
及其他 个百分点
减:公司
内部抵消 425,448,627.76 430,725,906.42
数
减少 2.45
合计 3,581,369,847.89 3,041,312,488.25 15.08 69.85 74.8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增加 4.28
售电 1,207,743,760.97 987,404,268.08 18.24 -7.48 -12.09
个百分点
增加 7.68
发电 376,146,468.97 139,877,009.10 62.81 21.57 0.77
个百分点
中高压电
增加 5.17
子铝箔销 309,525,388.55 281,427,462.46 9.08 8.92 3.06
个百分点
售
增加 1.55
贸易 2,094,716,725.83 2,050,981,708.62 2.09 260.78 255.15
个百分点
电力设计 减少 1.95
4,038,722.33 1,728,274.00 57.21 3.77 8.75
咨询 个百分点
旅游收入 减少 9.76
14,647,409.00 10,619,672.41 27.50 34.55 55.48
及其他 个百分点
减:公司 425,448,627.76 430,725,906.42
内部抵消
数
减少 2.45
合计 3,581,369,847.89 3,041,312,488.25 15.08 69.85 74.89
个百分点
售电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率(%) 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 (%)
增加
广西区内 1,161,129,303.01 945,313,674.66 18.59 -8.37 -13.08 4.41 个百分
点
增加
广西区外 46,614,457.96 42,090,593.42 9.70 21.93 18.01 3.00 个百分
点
增加 4.28
合计 1,207,743,760.97 987,404,268.08 18.24 -7.48 -12.09
个百分点
贸易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分地 毛利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区 率(%)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广东 1,366,369,251.45 1,338,308,982.11 2.05 613.45 589.22 减少 3.44 个百分点
广西 489,161,710.33 476,639,170.55 2.56 216.64 214.07 增加 0.80 个百分点
山东 154,156,195.27 153,000,023.80 0.75
浙江 43,249,969.62 42,168,720.38 2.50 -77.15 -77.44 增加 1.25 个百分点
海南 21,516,294.23 21,066,603.68 2.09
内蒙古 10,144,914.56 9,891,291.70 2.50
湖南 5,360,357.95 5,248,326.46 2.09
辽宁 4,758,032.42 4,658,589.94 2.09
江西 0 0 0 -100.00 -100.00
合计 2,094,716,725.83 2,050,981,708.62 2.09 260.78 255.15 增加 1.55 个百分点
三、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增减率
资产合计 9,245,850,748.13 9,262,540,627.20 -0.18%
负债合计 6,205,657,544.03 5,112,733,955.31 21.38%
少数股东权益 362,415,639.36 378,886,370.59 -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77,777,564.74 3,770,920,301.30 -28.9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3,590,603,839.73 2,114,534,702.93 69.81%
营业利润 481,778,321.35 91,867,870.50 424.43%
利润总额 542,604,043.02 131,872,027.65 311.46%
净利润 399,254,657.00 -4,202,100.05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5,913,541.77 -8,106,399.99 不适用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046,552.91 -44,266,914.94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322,451.67 492,325,915.03 -243.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182,808.81 151,801,585.70 65.4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 号文核准,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第一期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
“11 桂东 01”,募集资金总额 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2 年 4 月 20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
限公司对“11 桂东 01”网上发行认购冻结资金、网下配售认购冻结资金以及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信专验字(2012)第 4-0010 号、大信专验
字(2012)第 4-0009 号和大信专验字(2012)第 4-0011 号的验资报告。
2012 年 6 月 20 日至 2012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第二期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11 桂东 02”,募集资金总额 4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
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11 桂东 02”网上发行认购冻结资金、网下配售
认购冻结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信专验字(2012)第
4-0014 号、大信专验字(2012)第 4-0015 号和大信专验字(2012)第 4-0016 号
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根据“11 桂东 01”《募集说明书》约定,“11 桂东 01”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4 月 16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3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4 月 16 日为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
延,下同)。债券到期日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发行人按约定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支付第一年债券利息,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支
付第二年债券利息,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支付第三年债券利息,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支付第四年债券利息。
根据“11 桂东 02”《募集说明书》约定,“11 桂东 02”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6 月 2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3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6 月 20 日为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
延,下同)。债券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发行人按约定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支付第一年债券利息,发行人按约定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支付第二年债券利息,发行人按约定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支付第三
年债券利息,发行人按约定尚未到第四个付息日,因此尚未支付第四年债券利息。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出具“11 桂东 01”、 11 桂东 02”
的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同时维持“11 桂东 01”、“11 桂东 02”债 AA 的债项信用等级。
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
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11 桂东 01”、“11 桂东 02”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情
况。
负责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陆培军,联系电话为:0774-5297796。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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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广东省广州市 日、2015 年 8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
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判决,驳回钦州永盛的诉讼请 12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求,案件受理费由钦州永盛负担。 www.sse.com.cn 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诉华能海南发 详见 2014 年 5 月 10 日、2014 年 8 月
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7 日、2015 年 1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
审理后判决,驳回钦州永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费由钦州永盛负担。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诉正海控股公 详见 2014 年 3 月 27 日、2015 年 1 月
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经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理 31 日、2016 年 1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
后判决,驳回钦州永盛的诉讼请求。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诉广州博材燃 详见 2015 年 4 月 4 日、2015 年 11 月
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17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胜诉。 www.sse.com.cn 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诉茂名市名油 详见 2014 年 2 月 28 日、2015 年 4 月
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保证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广 15 日、2015 年 10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
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诉广西景裕燃 详见 2015 年 6 月 9 日《上海证券报》、
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www.sse.com.cn 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诉广西铁投冠 详见 2015 年 8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
信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钦州市钦南区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