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 427,020 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 508,366,360 元人民币
减少为 507,939,340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
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