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 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在内蒙古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 到 3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雄英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
北方股份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6-05-21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