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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议案 8 需以累积投票制形式通过。
    根据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15 时 30 分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就会议和投票程序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
下午 15:00 至 2016 至 5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0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
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7.1.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7.2 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7.3 选举林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7.4 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7.5 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董事
  7.6 选举张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8.1 选举郭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2 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2 选举李青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9.1、选举谢文军为公司监事
     9.2、选举郭业圣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4
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4
室
       3.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
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方式以本公告附件一为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
    电话:0755-29680031;传真:0755-86612620
   邮编:518053
    联系人:刘强 任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
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18,投票简称为拓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非
累积投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7.00 元
代表议案 7;7.01 元代表议案 7.1;8.00 元代表议案 8;8.01 元代表议案 8.1;
9.01 元代表议案 9.1。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8。
    2.投票简称:拓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
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
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拓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非累积投
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7.00元代表议
案7;7.01元代表议案 7.1;8.00 元代表议案 8;8.01元代表议案 8.1;9.01
元代表议案9.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对以下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00 元
  议案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元
  议案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元
  议案 3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元
  议案 4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元
  议案 5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元
  议案 6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 元
  议案 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一)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7.1      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7.01 元
    7.2      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7.02 元
    7.3      选举林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7.03 元
    7.4      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7.04 元
    7.5      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董事                        7.05 元
    7.6      选举张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7.06 元
  (二)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8.1      选举郭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01 元
    8.2      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02 元
    8.3      选举李青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03 元
  议案 8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9.1      选举谢文军为公司监事                          9.01 元
    9.2        选举郭业圣为公司监事                           9.02 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全部议案 100.00 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 1 至
议案 6 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票数
      对候选人陈五奎先生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李粉莉女士投 X2 票                      X2 股
      对候选人林晓峰先生投 X3 票                      X3 股
          对候选人刘 强先生投 X4 票                   X4 股
          对候选人陈 琛女士投 X5 票                   X5 股
      对候选人张学斌先生投 X6 票                      X6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即所持
                                              股份总数与 6 的乘积)
  投给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票数
      对候选人郭宝平先生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冯 东先生投 X2 票                   X2 股
      对候选人李青原先生投 X3 票                      X3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即所持
                                              股份总数与 3 的乘积)
   投给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票数
      对候选人谢文军先生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郭业圣先生投 X2 票                     X2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即所持
                                             股份总数与 2 的乘积)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准。
    (6)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3:00,结束时
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
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
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5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 6
            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一)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7.1     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数:
    7.2     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数:
    7.3     选举林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数:
    7.4     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数:
    7.5     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数:
       7.6    选举张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数:
  (二)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8.1    选举郭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
       8.2    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
       8.3    选举李青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
   议案 8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9.1    选举谢文军为公司监事              同意票数:
              选举郭业圣为公司监事
       9.2                                      同意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其他符号、同时多选或未选的,
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视同弃权统计。累计投票制的,填写同意票
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
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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