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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5月19日收到了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盈长江”)2015年年度业绩承诺现金补偿款15,523,936.69元,至此,
中盈长江遵照协议约定对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完毕。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5年实施并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重组过程中公司与中盈长
江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
中盈长江承诺:“2015 年度经审计的林业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 8,055 万元;在每一会计年度
林业标的资产《专项审核报告》/包含林业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出具后,如果林业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未实现中盈长江在本补偿
协议承诺的净利润额,中盈长江应就未实现的差额部分对凯迪电力进
行现金补偿。中盈长江在收到凯迪电力提供的承诺年度未实现的净利
润差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凯迪电力要求的支付方式就差额部
分进行支付或冲抵。”。
    二、2015年度林业标的资产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电厂及林业 2015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林业标的资产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5,026,063.31 元。
     三、业绩差异补偿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如果林业标的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未实现中盈
长江在本补偿协议承诺的净利润额,中盈长江应就未实现的差额部分
对凯迪生态进行现金补偿。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
法如下:当年应补偿现金数额=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
    因此,中盈长江需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80,550,000.00元
-65,026,063.31元=15,523,936.69元。
    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将利润差额告知中盈长江,根据协议中盈长
江应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5,523,936.69元。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收
到中盈长江业绩承诺现金补偿款15,523,936.69元。
    至此,中盈长江遵照协议约定对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
完毕。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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