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伟星创投”)持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为
1,4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6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伟星创投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减
持数量不超过 1,144 万股,即不超过万盛股份总股本的 4.50%。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伟星创投出具的《浙江
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所持万盛股份股票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伟星创投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 650 万股,该部分限售股份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
上市流通。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伟
星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4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62%。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无。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伟星创投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上市发行价格的
5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对该最低减持价格
做相应处理。
3、减持期间:公司公告减持股份计划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伟星创投拟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14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50%。若此期间有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伟星创投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
整)的 50%,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0%,第二年减持比
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
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伟星创投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伟星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伟星创投严格遵守股
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