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5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
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本
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
自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未履
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
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2016年5月5日、5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6)。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
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
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