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
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安防
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相应的
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相应的程序。经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6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终止实施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16,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4,35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580,944.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771,055.9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2015年4月1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57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相关文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额 件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 深发改核准[2012
1 16,240.00万元 16,240.00万元
扩建项目 ]0032号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 海发改[2012]82
2 4,243.00万元 4,243.00万元
建设项目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71,941,055.90元 -- --
2015 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7,677.11 万元,2015 年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42.90 万元,累计支出
15,051.23 万元。累计支出中:直接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为 7642.86 万元;用于
置换 2013 年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671.54 万元(其
中包括 2013 年至 2014 年度投入的 408.03 万元,2015 年度投入的 263.51 万元);
用于手续费支出 3,366.87 元。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 2015 年第四
次临时董事会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5110120180000183)支取 3,500 万元,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10060576018150169294)支取 2,500 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
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2300188000029656)支取 1,000 万元,共计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基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分别签署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16年5月12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银行名称 账号 投资项目 金额(元) 备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5110120180000183 88,058,907.57 活期
京中关村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
110060576018150169294 54,885,500.48 活期
京海淀支行 化扩建项目(已终止)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300188000029656 19,962,038.46 活期
京中关村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
32300188000029738 30,003,063.24 活期
京中关村支行 室建设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
20000000903200004801067 补充流动资金 6,170.46 活期
园支行
192,915,680.
合计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
实施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
资金继续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
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终止实施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中的16,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计划使用专户资金情况如下表:
银行名称 账号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05110120180000183 87,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110060576018150169294 54,000,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32300188000029656 19,000,000.00
合 计 160,000,000.00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偿流
动资金期间,公司找到新的募投项目,公司将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营运资金紧张,部分资金缺口预计需要通过银行贷
款解决。因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存在一定的闲置期,按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可为公司减少潜在的利息支出约 696 万元,通过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
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
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6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终止实施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16,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已经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募
集资金中的 16,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
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1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1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2016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16 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