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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7
日召开了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2、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林中、施天涛、李存慧、周洪波就《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3、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的对象和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均为股
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人员。董事会同意向调整后的 9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6、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林中、施天涛、李存慧、周洪波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授予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并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9.2 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的对象和数量作出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均为股东大
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人员。监事会经审议同意以 2016 年 4 月 25
日为股权激励授予日,向调整后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9.2 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2016年5月17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7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7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70,700,000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过本次调整,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2万股调整为278.4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43.47元/股调
整为21.685元/股。
    9、2016年5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林中、施天涛、李存慧、周洪波就本次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数
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2万股调整为278.4万
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43.47元/股调整为21.685元/股。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说明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5月17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70,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70,00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70,700,000股。分红
后股本增至141,400,000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之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2万股调整为278.4万股。
    (2)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43.47元/股调整为21.685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且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涉及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进行的本次调整事宜,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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