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5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目 录
重要声明 ............................................. 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 12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3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 16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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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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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专业意见。广州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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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2012年12月19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171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
过6亿元。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
模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
二、债券名称: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简称为“12毅昌01”,代码:112160)。
三、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3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期,
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95%,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
售部分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本期债券在其
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
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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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
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
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九、起息日:2013年3月12日。
十、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1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12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
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第3个付
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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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四、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五、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
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
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六、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七、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
负面。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九、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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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毅昌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毅昌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CHO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金铎
注册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663
办公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663
公司网址 www.echom.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echom.com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叶昌焱 郑小芹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
联系地址
城科丰路 29 号 城科丰路 29 号
电话 020-32200889 020-32200889
传真 020-32200775 020-32200775
电子信箱 zhengquan@echom.com zhengquan@echom.com
3、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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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61852402-5
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2012 年 1
月 1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的信息如下:
注册登记日期:2012 年 1 月 10 日;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 注册登记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的变化情况(如有)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件及配件制造(不含
汽车发动机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材料科学研
究、技术开发;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建筑材
料设计、咨询服务;建筑模板制造;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
截至报告期末无变更。
况(如有)
二、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情况
2015年,在整体经济环境较为严峻、行业形势不容乐观的背景
下,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紧密围绕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沿
着资源整合之路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采取了一系列稳经营保增长的
措施,实现了整体销售的大幅增长,经营利润较去年同期有一定提
升,在业务转型期的市场推进上取得了战略性的进展。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1,610.94 万元,比上年度
324,264.54万元增长14.60%;实现净利润4,733.61万元,比上年度
4,313.24万元增长9.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77万
元,比上年度4,257.03万元增长10.80%。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以
下工作:
(一)传统家电业务实现转型升级
1、电视机一体机业务转型进展顺利。这一年,公司家电运营中
心重点对电视机行业进行了有效的资源整合,家电业务的推进卓有
成效。大尺寸平面一体机、商用机、超薄平面一体机等产品研发推
进顺利,部分产品成功量产,在产品差异化创新之路上取得一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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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在市场开拓方面,本年度成功开启了现有结构件客户的电视机
一体机业务,同时开拓并实现了与互联网客户的合作,韩国、日本
业务按计划推进,这些都为公司电视机一体机业务后续的爆发式增
长提供前提保障。
2、白电业务在新技术新工艺运用上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为公
司净利增长做出贡献。目前双色工艺、模内注塑工艺已批量应用;
一体成型拉伸筒项目、滚烫工艺、覆膜工艺均已推广使用中。
3、2015年公司成立了光电事业部,其成立对公司的背光系统从
研发到供应链是一个重大变革,使公司在整机背光范畴的产业链资
源整合上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让公司的资源更集中,对产品服务、
质量的把握更统一。
(二)汽车业务稳健经营、持续提升
2015年度汽车业务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升,持续通过开
源节流、毛利管控、成本改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各项措施,
利润得到了一定的增长,为集团整体利润提升做出较大贡献。
为推动汽车业务增长的持续性,拓展客户与产品、整合资源以
实现模块化,公司全面启动了京津冀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试产阶
段,为开拓京津冀周边的汽车业务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持续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
本年度继续以经营层“三年三倍增”思想为指导,除持续推动
自动化、成本管控、财务从紧专案之外,2015年重点实施了自律经
营到班组及目视化管理专案。各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详细的
推进计划,实现了经营体的独立经营分析,能够通过经营数据的对
比得出自身问题所在,并有针对性的实施改善;同时利用形象直观
的各种目视化方法和精益工具来组织一些改善活动,打造安全舒适
的环境,提高制造系统的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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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注资金管控
在资金方面,强化财务管理与分析。从应收账款管理、供应商
付款管理、资金筹划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制度,以月度为
单位进行细致规划、动态管控、每月追踪、落实结果,其中应收账
款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实行了专案式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管理
制度和明确的考核机制,加强全集团应收账款催收,落实责任到人。
在资金筹划方面,加强与银行、资金平台合作,有效利用财务杠杆
以加强财务风险防控;通过持续的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费用管控;强
化现金流管理,动态关注应收应付、预付账款管理。
随着公司上市以后,尤其是近两年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日渐清晰
并逐步得到落实。未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推动公
司整体业务规模和产业领域升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5年 201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年
营业收入(元) 3,716,109,442.37 3,242,645,389.57 14.60% 2,735,049,45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7,167,706.25 42,570,279.84 10.80% -55,152,232.54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4,540,760.46 11,332,566.93 28.31% -83,012,680.1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6,671,912.28 175,295,621.46 -79.08% 113,873,615.19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1 9.09%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1 9.09% -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1% 2.72% 0.19% -3.50%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年末
总资产(元) 4,054,200,717.62 3,658,130,097.75 10.83% 3,338,302,34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645,025,233.43 1,597,046,844.46 3.00% 1,554,761,748.41
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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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用途,本次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说明书中
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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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5 年度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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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已兑付 2015 年 3 月 12 日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期间的本期
债券利息,详见《12 毅昌 01: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 年付息
公告》。
发行人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公告了《关于“12 毅昌 01”票面利
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在
2016 年 2 月 16 日和 2016 年 2 月 17 日分别发布了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选择将持有
的“12 毅昌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张,
“12 毅昌 01”的回售登记期为 2016 年 02 月 15 日、16 日、17 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2 毅
昌 01”的回售数量为 2,827,698 张,回售金额为 299,594,603.10 元,
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 172,302 张,详见《毅昌股份:
关于“12 毅昌 01”投资者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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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 年跟踪信用评
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
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债券的 2016 年跟踪信
用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在本期公司债
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
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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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2015 年度,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仍为郑小芹,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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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未决诉讼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无锡金沃机床有限公司、山田株式会社
(香港)有限公司、山田机械(江苏)有限公司、金玉宏、王飞买卖
合同纠纷,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 年 8 月
20 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广州中院作出前述判决后,无锡金沃、
山田江苏公司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撤销
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苏设计谷、发行人、沈阳毅昌全部
诉讼请,及支持无锡金沃全部反诉请求。2016 年 3 月 20 日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无锡金沃、山田江苏公司提起的上诉,目前案件仍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二、整改情况
发行人经过为期 4 个多月的整改,在董事会、监事会程序及会议
记录、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方面已完成相关整
改工作,公司治理结构更趋完善。详细整改情况请参见发行人于 2015
年 2 月 5 日刊登的《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
总结报告》(公告编号:2015-015)。
(以下无正文)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毅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签章页)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