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
的议案》,为促使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将来
更好地发展和效益最大化,公司同意长光华芯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
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增
资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长光华芯增资主体由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激光”)变更为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和自然人许立群。变更后的增资方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许立群。
上述内容详见 2014 年 10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同意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45)、《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变更增资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增资各方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的认购价格以
经中国科学院备案的股权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确定,每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
格为 2.71 元。截至本公告日,长光华芯本次增资价格已获得中国科学院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关于评估项目备案的正式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