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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证券代码:000576      公告编号:2016-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45%,为公司股改限售股份。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以股抵债:根据本公司以股抵债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本公司先行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部
分负债回购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回购
价格在 2005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基础上,参考广东联
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家股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对公司国有股的估值,确
定为每股 2.14 元,以股抵债股数 24,747,468 股,以股抵债的金额
52,959,581.52 元。
    (2)对价方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 9.7 股,
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3.6 股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0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 2006 年 3 月 9 日刊登以股抵债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
告,以股抵债及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
记日为 2006 年 3 月 10 日,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为
2006 年 3 月 13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德力西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力西集团”)并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除法定承诺
外,同时承诺:1、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 24 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2、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控股股东如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24 个月内
不超过百分之十。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上述 36 个月的限售
期满后 24 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 3.00 元/股时,
方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票。如果自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
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
述最低流通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3 月 13 日实施,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所
作的上述承诺,其所持有的 6,400 万股公司股份已于 2011 年 3 月 13
 日全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截至 2011 年 3 月 13 日,原控股股东江门
 市资产管理局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2011 年 9 月 5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江
 门市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6,400 万股转让给德力西集团,德
 力西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德力西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承诺:
 受让的标的股份自转让完成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德
 力西集团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6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4.4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可上市流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份数
 序号
              人名称         (股)            通股数(股)   公司总股本   量(股)
                                                              的比例(%)
         德力西集团有
   1                         184,000,000         64,000,000      14.45%       100,000,000
         限公司
         合   计             184,000,000         64,000,000      14.45%       100,000,000
       备注:德力西集团本次解除限售的 64,000,000 股限售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
 30,000,000 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86,668,878        42.15%   -64,000,000      122,668,878     27.7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6,353,752          1.43%             0        6,353,752      1.43%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93,022,630        43.59%   -64,000,000      129,022,630     29.1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49,838,694        56.41%   +64,000,000      313,838,694     70.8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49,838,694        56.41%   +64,000,000      313,838,694     70.87%
三、股份总数                 442,861,324          100%            0       442,861,324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
      限售股份                                                                          股份数
 序                       份情况            股份情况                   况
      持有人名                                                                          量变化
 号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数量(股)                 沿革
                    (股)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德力西集
 1    团有限公           0          0       0            0   184,000,000        41.55    注1
      司
          合计           0          0       0            0   184,000,000        41.55
      注 1:2011 年 8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江门市资产管
 理局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64,000,000 股转让给德力西集团,2011 年 9 月 5 日,此
 次股份转让过户事宜办理完毕。至此,德力西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84”号《关
 于核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文件,
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000,0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3 年 5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的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当时总股本的比
                                                                       例(%)
  1       2007 年 3 月 21 日    6 家法人股东           14,179,018             4.40
                                3 家法人股东及
  2       2007 年 7 月 11 日                           31,655,153             9.80
                                8542 位个人股东
                                2 家法人股东及
  3       2008 年 8 月 22 日                            1,662,924             0.52
                                529 位个人股东
  4       2010 年 10 月 22 日   2 家法人股东            4,997,124             1.54
  5       2014 年 1 月 22 日    295 位个人股东            584,793             0.1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本
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下列结论性意见: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限售股份持有人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
诺;
       3、广东甘化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4、保荐机构同意广东甘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股改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
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是     √ 否
    德力西集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交
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上述解除限售流通股。德力西集团承诺:本公司
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1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
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所持的解除限售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
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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