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力源信息,股票代码:300184)自2016年3
月4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07),
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1日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分别于
2016年4月1日、2016 年5月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
(2016-022、2016-033),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及相关
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
司资产规模较大、交易金额较高,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重大,各中介机构全面、
深入地尽职调查及做好审计、评估工作还需一定的时间。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讨论,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4日起继续停牌,待
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及时公
告相关文件,待交易所审核后,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预计于2016年9月4
日前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特说明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以
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同属电子
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形成良
好的互补,整合后将帮助公司业务覆盖至通讯、家电、汽车电子等消费电子分销
领域,是公司外延式并购战略的关键步骤,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跨越。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全面开展针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标的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
并就本次交易方案的关键条款进行了谈判。
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相关协议和文件也在同步准备中。
三、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一)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交易金额较高,对公
司未来发展影响重大,公司对此次重组态度积极,同时也非常谨慎。公司认为对
标的公司的充分调查、审计和评估是本次重组交易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与交易
对方进一步商讨详细方案、交易细节的重要依据。各中介机构全面、深入地尽职
调查及做好审计、评估工作还需一定的时间;
(二)本次收购涉及境外运营实体,收购前需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
案。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取得重组方案披露前须取得的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
案;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出于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考虑,申请继续停牌。
四、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的相关安排
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
该议案未经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4日起复牌;若该议案经审议通过,
并经监管机构同意后,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4日起继续停牌。
五、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的相关承诺及风险提示
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同时继续停
牌申请获监管机构同意后,公司预计于2016年9月4日前复牌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文件。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
定,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