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6 年第十三期
● 委托理财期限:92 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新农甘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新农甘草日常业务正常开展
并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农甘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签署
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协议书》,其出资 1000 万元,认购中国建
设银行阿拉尔支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6 年第十三期,期限 92 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 3%。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新农甘草出资 1000 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5,001,097.75 万元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1.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6 年第十三期
2. 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产品
3. 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预期年化收益率:3%
5. 产品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6 日
6. 产品到期日:2016 年 8 月 16 日
7. 风险水平: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8.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 理财期限:92 天
四、风险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周期短,并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
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
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新农甘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新农甘草购买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发生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