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4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数量、发行对
象及认购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之一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东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或备案手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再参与认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对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再次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漳龙”)
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构成关联事项。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
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调整的具体内容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数量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52,057,245 股(含
152,057,245 股)。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7,334,526 股
(含 107,334,526 股)。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
公司、珠海东方卧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碧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其中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漳龙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不超过 85,000.00 万元
(含 8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 项目 37,446.25 37,400.00
2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2,876.00 2,800.00
3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2,779.58 2,700.00
4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 24,796.41 24,7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7,400.00 17,400.00
合计 85,298.24 85,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调整后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不超过 60,000.00 万
元(含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BOT 项目 37,446.25 30,000.00
2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2,876.00 2,800.00
3 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2,779.58 2,700.00
4 金峰水厂改扩建项目 24,796.41 1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4,500.00 14,500.00
合计 82,398.24 6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仍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公司对 2016 年 1 月 4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福建漳
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事
项,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部分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鉴于珠海东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或备案手续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
司与珠海东方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之前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后续珠海东方将不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部分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