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4月19日对广
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出具了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35号)及《广东威创视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
在30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鉴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与核查,同时,公司及中
介机构拟在回复反馈意见时补充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预计不
能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因此,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
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于
2016年5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6月18日前。
公司和中介机构将认真准备相关资料,计划于2016年6月18日前向中国证监会上
报关于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能否取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