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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期
          及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第
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考核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可在
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的行权有效
期内行权443.0796万份期权。
       2、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
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考核条件
的259名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17
年3月2日的行权有效期内行权495.4731万份期权。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事宜
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介绍
       (一)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名
单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2]93号),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2012年3月5日,根据监管机关的反馈意见,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
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后,201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
    201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了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2012年4月16日,公司完成了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
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诚JLC1,期权代码:037585。
    (二)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激
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27号),原
则同意公司实施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股首期第二批股
票期权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后,2014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2014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了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
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4年4月2日,公司完成了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
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诚JLC2,期权代码:037646。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一)公司首期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1、2012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
量和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718.2万份,
涉及的股票标的为718.2万股,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20元。
    2、2013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首期第
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9.690元。
    3、2014年5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
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了已辞职激励对
象的行权资格,首期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数量由154人调整为
153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718.2万份调整为714.312万份。
    4、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对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第一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期权数量为825.4149万份,其中, 首期第一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未行权期权数量为712.4401万份,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尚未行权期权数量为112.9748万份。涉及的股票标的为
825.4149万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300元。
    5、2015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股票期权的数量和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4名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授予4名激励对象的期权予以注销,激励对象
人数由153人调整为149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712.4401万份调整为
695.9056万份。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由695.9056万份调整为904.6772万份,行权价
格由6.300元调整为4.692元。
       第二个行权期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行权452.1104万份,公司首期
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剩余未行权数量为452.5668万份。
       6、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公
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授予3名激励对象的8.8687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由149
人调整为146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52.5668万份调整为443.6981万
份。因2名激励对象行权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C,注销2名激励对象股票
期权0.6185万份,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43.6981万份调整为443.0796万
份。
       (二)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1、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对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第二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期权数量为1,195.3982万份,涉及的股票标的
    为1,195.3982万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9.573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
    权份数也将相应的调整。
              2、2015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股票期权的数量和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3名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授予3名激励对象的期权予以注销,激励对象
    人数由269人调整为266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195.3982万份调整为
    1180.3178万份。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由1180.3178万份调整为1534.4131万份,行权
    价格由9.573元调整为7.210元。
              3、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公
    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7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授予7名激励对象的43.5851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激励对象数量由
    266 人 调 整 为 259 人 , 股 票 期 权 的 数 量 由 1534.4131 万 份 调 整 为
    1490.8280万份。因8名激励对象行权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C,注销8名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1.4702万份,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490.8280万份调整
    为1489.3578万份。
              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 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足行权
    条件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经核查,公司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编号为瑞华审字(2016)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0137025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
       行政处罚;                                           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
                                                            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经核查,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
       人员;                                               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所有激励对象最近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2     行政处罚;                                           政处罚;激励对象中没有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所有激励对
       理人员情形;                                         象未被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定的。
                                                            经核查:等待期内:201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78,714.0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利润为117,767,709.31元;201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
 3                                                          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159,472,718.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负。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2,472,826.09元;均高于
                                                            授予日2012年3月23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水平72,404,168.93元和72,027,211.78元。
       行权当年前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行权前       经核查:2016年行权当年前3年公司净利润复合增
       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且两个指标      长率为23.41%;行权前一年度2015年公司加权平均
 4
       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为22.46%;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分别
                                                            为21.31%和9.47%。
       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本次行权
       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      前,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46人,股票期权数量调
       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   整为443.0796万份。2015年度,符合考核条件的146
 5
       四个档次。                                           名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交
                                                            易 日 起 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 的 行 权 有 效 期 内 行 权
                                                            443.0796万份期权。
              (二) 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
    条件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经核查,公司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编号为瑞华审字(2016)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0137025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
 1
       行政处罚;                                           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
                                                            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经核查,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
       人员;                                               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所有激励对象最近
 2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行政处罚;                                           政处罚;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员;所有激励对象未被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
    理人员情形;                                         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经核查:等待期内:201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184,506.0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利润为189,471,567.33元;201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
3                                                        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228,000,297.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负。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1,336,492.40元;高于授
                                                         予日2014年3月3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平123,548,949.25元和120,159,837.45元。
    2015年较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复合增       经核查:2016年行权当年前3年公司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长率为23.41%;行权前一年度2015年公司加权平均
4
    产收益率不低于15%,且两个指标都不低于对标企业75      净资产收益率为22.46%;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分别
    分位水平。                                           为21.31%和9.47%。
    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本次行权
    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      前,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59人,股票期权数量调
    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   整为1489.3578万份。2015年度,符合考核条件的
5
    四个档次。                                           259名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
                                                         交 易 日 起至 2017 年 3 月2 日 的 行 权有效 期 内 行 权
                                                         495.4731万份期权。
             四、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一) 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海诚JLC1,期权代码:037585。
             2、股票来源: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本计划的
     股票来源。
             3、行权价格:4.692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行权数量: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期平均行权,
     本次行权为第三个可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443.0796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份
                                                               剩余获授          第三个行权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
         1      严晓俭   董事长                                 5.9513              5.9513
         2      徐大同   董事、总裁                             5.2511              5.2511
   3      张建新   董事、副总裁、北京公司董事长      5.2512          5.2512
   4       樊燕    副总裁、长沙公司董事长            5.2511          5.2511
   5      胡小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2511          5.2511
   6      戚永宜   副总裁、造纸事业部总经理          5.2512          5.2512
   7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140人         410.8726        410.8726
  合计                   140人                      443.0796        443.0796
    注:因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授予3名激励对象的8.8687万份期权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人数由149人调整为146人。因2名激励对象行权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C,注销2名激励
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股票期权0.6185万份。
       5、第三个行权有效期限: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
2017年3月22日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
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
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
日。
       (二) 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海诚JLC2,期权代码:037646。
       2、股票来源: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本计划的
股票来源。
       3、行权价格:7.210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行权数量: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期平均行权,
本次行权为第一个可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495.4731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份
                                                                  第一个行权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期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
   1        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259人        1489.3578        495.4731
  合计                   259人                     1489.3578        495.4731
    注: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7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授予7名
激励对象的43.5851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激励对象数量由266人调整为259人。因8名激励对象
行权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C,注销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股票期权1.4702万份。
    5、第一个行权有效期限:董事会发布行权公告后的首个交易日—
2017年3月2日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
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
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
日。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自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3名激励对象因股票
期权行权使得股份增加。
 姓名                职务               股份变动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股) 行权价格(元)
徐大同           董事、总裁               20160225          52,513             13.28
胡小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51209          52,513             18.35
戚永宜     副总裁、造纸事业部总经理       20160105          52,512             16.30
         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
进行了考核。
        (一)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人数(人)             65           79              2
   可行权数量(万份)       218.7578     218.7556        5.5662
        (一)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人数(人)             91           160             8
   可行权数量(万份)       169.7777     312.4622        13.2332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
录1-3号》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
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的规定,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146名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259名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达到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以及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
件。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146名可行权激励
对象及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59名可行权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已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
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
简称《试行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以下简称“3
个备忘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已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期
及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有效期内行权。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46名激
励对象、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25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
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
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3、本次行权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
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
    我们同意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
期及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有效期内行权。
    九、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
期和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发表以下意见: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第一批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已履
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首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
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
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十二、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来源和缴纳方式
    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
    十三、股权激励期权行权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数量共计938.5527万份,全部行权后,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四、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首期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443.0796
万份,行权价格4.692元;公司首期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可行权期
权 数 量 为 495.4731 万 份 , 行 权 价 格 7.210 元 。 假 设 本 次 可 行 权 的
938.5527万份期权全部行权,对2016年当期和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
净资产将因此增加5,651.290534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938.5527万
股计938.5527万元,资本公积增加4,712.737834万元。综上,本期可
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并假定以2015年末相关数据为基础测算,将影响
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0.01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1.01%。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调整及第一批第三
个行权期、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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