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6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6年5月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志强,独立
董事俞鹂、刘正东、黄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王雪欣先生主持,另有公司 3 名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第三
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业绩快报与 2015 年度报告差异致歉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5
年度业绩快报与2015年度报告差异的致歉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利润补偿方式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影响的
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董事王雪欣、郝广政、王雪桂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台海核电与台海集团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后,国家核电政策的落
地速度不及预期,但国家大力发展核电的政策并未发生变化,被抑制核电站建设
需求有望于以后年度得以释放,若简单按照原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补偿不利于公司
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新的利润补偿方式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较之于按照原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补偿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也
体现了承诺人为维系台海核电的生存与发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三、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