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公告编号:2015-07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终审计时,认为发生在第三季度的两项业务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予确认,导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财
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更正前) 报告期末(更正后)
总资产(元) 4,356,850,132.01 4,150,380,820.8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520,612,128.23 1,320,556,134.92
产(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报告期(更正前) 报告期(更正后)
(更正前) (更正后)
营业收入(元) 274,077,584.82 11,237,367.41 432,899,638.05 170,059,420.6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07,221,889.92 -92,896,739.48 129,387,912.02 -70,730,717.38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06,217,539.93 -94,078,327.71 124,586,963.79 -76,373,730.91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29 -0.25 0.43 -0.2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9 -0.25 0.43 -0.2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0.59% -10.18% 11.81% -7.10%
产收益率
一 、更正事项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终审计时,在核级材料销售确认和特种产品
收入进度确认的判断方面与公司产生分歧。
1、核级材料项目(涉密项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程序后,其采取谨慎的会计确认原则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业务所对应的产品尚未移交至最终客户,按照公司重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
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
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销售收
入确认原则,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不予确认。
2、特种产品项目(涉密项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程序后,其采取谨慎的会计确认原则认为:该项
在产品未得到客户的确认,不符合“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这条原则,
不予确认。
公司经研究后同意会计师的调整建议。以上调整事项主要是因为公司与会
计师对会计估计确认的不同理解,由于相关事项的特殊性,无法进一步取得收
入确认证明,最终采取谨慎性处理。
因此推定的影响三季报财务指标如下:
1、核级材料项目,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产品出库单,收款情
况以及开票通知单等,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确认的收入 17,211 万元不应确认,
影响三季报财务财务指标如下:
收入减少 17,221 万元,成本减少 3,159 万元,进而影响净利润减少约 11,600
万元。
2、特种产品项目,公司根据翔实的生产记录和在产品,按照建造合同准则
以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的收入 9,073 万元不应确认,影响三季报财务指标如
下:
收入减少 9,073 万元,成本减少 1,167 万元,进而影响净利润减少约 6,500
万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调整后,导致 2015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减低,另一方面减
缓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压力,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提高,
更 正 后 的 《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正 文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包含以上调整事项,《2015 年年度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就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现调整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同时对本次年报信息披露差异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公司通报批评的处罚,恳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专业问题及时跟监管机构和中
介机构沟通,保证日常运营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