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圣莱达: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456,249.52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
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占募集资
金净额282,100,113.09元的8.3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次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成功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899,886.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验字(2010)
第3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
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9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研发中心项目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议案》,201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存放专户的
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生产 310 万台水加热智
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超募部分资金转存到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将原有
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进行销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及保
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
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进行专项存
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14 年 2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年产 310 万台水
                民生银行江
加热智能生活               626559228                               521.58
                  北支行
电器扩产项目
                              24010122000220586                731,522.06
 高精度钛镍合                 24010122000441454              3,246,314.68
 金记忆式温控                 24010122000441510              3,246,314.68
                 宁波银行四
 器自动化生产               24010122000441663                3,246,314.68
                   明支行
 线技改扩产项                 24010122000441719              3,246,314.68
       目                     24010122000441872              3,246,314.68
                              24010122000441928              3,246,314.68
                              24010122000442083               3,246,314.68
                 民生银行江
 研究开发中心               626559695                                 3.12
                   北支行
                            703006389                        10,512,976.32
                 民生银行江 703006397                        31,538,928.96
 超募资金专户
                   北支行   703006918                        31,538,928.96
                            626559806                         1,006,986.61
                       合 计                                 98,054,070.37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2011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
买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6),由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及
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
报批评处分,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对此事公开致歉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
关人员的处分,已将公司在这次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中投入的“310 万台水加热
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 1200 万元和超募资金 3540 万元以及其产生利
息收入共 198163.30 元,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2.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7 月 7 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 25632056.1 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归还银
行 2000 万元贷款,以及原材料采购付款、生产技改设备以及研发设备采购付款
等方面。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金 项目资金节余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资金额         额       (含利息)
 年产 310 万台水加热
 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       7,983        7,983       8158.45       0.052
          目
 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
 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       8,725        8,725       6847.92      2345.57
   线技改扩产项目
    研究开发中心           2,832      2,832      2905.08       0.0003
       合   计             19,540    19,540     17,911.45     2345.62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474.66万元(其中直
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7,911.4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2,563.2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8,054,070.37元(其中
承诺投资项目节余金额23,456,249.52元,超募资金余额74,597,820.85元)。
    四、募投项目节余原因
    “年产 310 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
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
因如下:
    1.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场不断变化,公司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
适当调整项目投资进程和投资方式,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利
用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控制采购成本,
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降低项目开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
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将“年产 310 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
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
节余资金及利息 23,456,249.52 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
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
后,公司将注销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市场变化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该举措,有利于公司充分
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控制项目运营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
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节约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
增强公司未来整体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实现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全 体 董 事 一 致 同 意 本 次 使 用 节 余 资 金 及 利 息
23,456,249.52 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
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 全 体 监 事 一 致 同 意 本 次 使 用 节 余 资 金 及 利 息
23,456,249.52 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
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
“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
项目”已经达到公司生产需求,并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3,456,249.52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282,100,113.09元的8.31%,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
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
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有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未向控股子公司之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
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有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十、 备查文件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