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分配、转增股本
方案已获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
日总股本416,013,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81,064.40元;每10股送红股7股(含税),共计送红股
291,209,313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
332,810,644股。
2、扣税情况
上述分配方案中,派发现金红利和送红股均需扣税, 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投资者按红股面值与现金红利派息金额之和的10%计
征税款;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5月1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5月18日;红利发放日为2016
年5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6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1、本次新增股份于2016年5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新增股份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新增股份总
数与本次新增股份总数一致。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证券账户号码
1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 080****297
2 童保华 012****090
3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089****997
4 李建林 010****537
5 李强祖 010****195
6 罗安保 014****435
7 宋财华 013****347
8 吴雪松 014****893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659,446 9.77% 2,8461,612 32,527,557 101,648,615 9.77%
1、国有法人持股 770,000 0.19% 539,000 616,000 1,925,000 0.19%
2、其他内资持股 39,889,446 9.58% 27,922,612 31,811,557 99,623,615 9.5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119,000 3.39% 9,883,300 11,295,200 35,297,500 3.39%
境内自然人持股 25,770,446 6.19% 18,039,312 20,616,357 64,426,115 6.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353,859 90.23% 262,747,701 300,283,087 938,384,647 90.23%
1、人民币普通股 375,353,859 90.23% 262,747,701 300,283,087 938,384,647 90.23%
三、股份总数 416,013,305 100% 291,209,313 332,810,644 1,040,033,262 100%
七、本次实施后,按新股本数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36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承明
咨询电话:0701-6318005 传真电话:0701-6318013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