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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3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2 日
15:00—2016 年 5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顾立基先生、刘亚玲女士将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独
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与上述文件一并交到公司(传真或信函请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 15: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军、徐惠芳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0755-89785598(请标明:证券部收)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公司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1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1。
    2.投票简称:“昌红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昌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 1      《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单位无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
决,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序                                                                           表决意见
                                  审议议案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事项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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