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出售全资附属公司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对公司构成
了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
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起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起因重大资产重组连续停牌,在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出售全资附属公司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所有
相关议案,并于 4 月 29 日履行了信息披露公告义务,同时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本公司为一家 A+H 两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证
券上市规则》项下的非常重大出售交易,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同时需提交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统称“交易所”)审核后,提交公司股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方案若被交易所否决则无法实施,因此本交易存在被交易所否决风险。审
核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取得交易所审核意见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