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72,000股,占回购前九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份的0.02%。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82元/股,并
于2016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14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确认,认为授予条件已达
成,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4 年 9 月 1 日。
5、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对象的认购情况,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90,000 股调整为 6,935,000 股;授予人数由 119 人调整
为 111 人。
6、2014 年 9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
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7、2015年3月30日,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王永森等
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000股。
8、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 10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9、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
注销张天等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2,0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张天、邱俊峰、周娥、黄海滨、徐云海、赵勇等 6 人激励对象已向公司
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
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上述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82 元/股。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站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2,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公司已向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657,040.00 元,并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16]第 124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767,755,000 股减至 767,583,0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4,000 0.56% 172,000 4,092,000 0.53%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099,000 0.53% 172,000 3,927,000 0.51%
04 高管锁定股 165,000 0.02% 165,000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3,491,000 99.44% 763,491,000 99.47%
三、股份总数 767,755,000 100.00% 172,000 767,583,000 100.00%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