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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10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7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8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8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 3517 号公司会议
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丙贤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 5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90,665,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8518%。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0,652,6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848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 2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3,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3,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弃权,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弃权,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弃权,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90,652,7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1%;13,2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9%;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519%;13,200 股反对,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481%;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90,652,6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30%;13,3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弃权,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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