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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0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弘股份”)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7,620.76 万元,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76 号文核准,中
弘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2,978,722 股,发行价
格为 2.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99,999,996.04 元,扣除发行
费用 22,138,297.8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877,861,698.17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16〕191
号)。
    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三个募投项目实施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3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北京平谷中弘由山由
  1                                     158,738                51,000               51,000
         谷二期项目
         山东济南中弘广场一
  2                                     356,358               170,000              170,000
         期、二期项目
         北京平谷新奇世界国
  3      际度假区御马坊项目             238,810               169,000           166,786.17
         (御马坊 WL-14 地块)
            合计                        753,906               390,000           387,786.17
    截至 2016 年 5 月 5 日,本次三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已投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项目名称                                  流动资金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余额(万元)
         北京平谷中弘由山由
 1                                           2,003.58                   25,000           23,996.42
         谷二期项目
         山东济南中弘广场一
 2                                           3,378.36                   83,000           83,621.64
         期、二期项目
         北京平谷新奇世界国
 3       际度假区御马坊项目                  7,116.40                   82,000           77,669.77
         (御马坊 WL-14 地块)
            合计                            12,498.34                  190,000          185,287.8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
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
证报告》(亚会 A 专审字(2016)0066 号)鉴证,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7,620.76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北京平谷中弘由山由谷二期项目                             23,141.53            23,141.53
  2      山东济南中弘广场一期、二期项目                           26,783.11            26,783.11
         北京平谷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御马坊项目
  3                                                               17,696.12            17,696.12
         (御马坊 WL-14 地块)
                      合计                                        67,620.76            67,620.7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7,620.76 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亚平女士、林英士先生、蓝庆新先生就该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
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中弘股份实施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弘股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弘股份公司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
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弘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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